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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综合时间:2016年10月14日 15:00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激发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追求卓越,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及《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行政〔2013〕159号),现将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奖励标准
  1、参评范围:具有中国国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硕士研究生。
  2、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二、参评条件及成果认定
  1、参评条件:详见《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2、成果的认定时间: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奖者,凡在上一年度申请截止时间之前取得成果,不适用于本次申报,用于再次申报的成果,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其余申请者成果认定时间为申请人入学至2016年10月13日。
  三、奖励名额及指标分配
  浙江省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给我校2016年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为27名,学校根据各学院研究生人数,将指标进行合理分配,其中23个指标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学院,其余4个指标在6个学院的推荐人选中通过联评产生。具体指标分配见下表。
温州大学2016年国家奖学金名额推荐分配表

  
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