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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2021-2022学年第1学期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年10月04日 12:57阅读:

研究生、本科生各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入党”),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培养优秀团员,不断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提高学生团员素质,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温州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条件

推荐对象要求是政治立场坚定,学习勤奋,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志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优秀团员。推荐的重点是我院大学生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能起良好带头作用的共青团员。

(一)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本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2. 无宗教信仰;

3. 年满十八周岁,已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且提交时间已满6个月

4. 品行良好,讲大局,能宽容,群众关系融洽;

5. 积极投身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寝室卫生达标;

6. 担任过学校、学院、学区、班级、楼栋(包括寝室长)的学生干部优先推荐;

7. 刻苦学习,无挂科现象,本科生要求上学期智育成绩在班级前60%

8. 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受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1. 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2. 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3. 传播不正当或负能量言论的;

4. 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5. 长期不参加团组织活动、不执行团组织分配工作的。

二、推选主体

1. 班级团支部;

2. 其他团组织:如校团委等。

三、推选步骤和时间要求

为避免重复推荐,推选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班级团支部召开班级团员大会(会议人数班级人数3/4以上有效),按通知附件规定的名额进行民主推选,鼓励班主任老师参与。团支书进行推优说明,介绍班会主题和推优条件,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入党申请人)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并客观的剖析自身存在的优缺点;公开唱票计票检票;当场公布票数结果。

各团支部以及各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推选,严格依据有关细则执行,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永久取消其推选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班级团支部将推选出来的名单或者其他团组织进行推荐的名单(文件以班级命名,格式见附件1)请在2021年10月8日前上交;

第二步2021年10月8日—10月11日,各学生支部核对名单信息(如档案中的入党申请时间是否年满18周岁、提交入党申请书是否满6月、材料是否齐全等),核对无误后各学生党支部或者支委会根据推荐名单召开会议,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2021年10月13日下午3点前一起将最终名单(文件以支部命名,格式见附件2)上交;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名额

各团支部“推优”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推荐对象应有 1 年以上的团龄。团支部“推优入党”工作可以体现专业和年级的差异性,确保质量,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1. 21级推荐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2. 20级推荐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3. 19级推荐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8%。

4. 18级推荐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5%。

5. 其他学生组织推荐名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其他说明

1. 所有推荐名单进行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间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向学院学生科反映推荐人情况。

2. 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学院党服整理汇总,报学院党委审批、备案。


        附件1:温州大学XX班级团支部XX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xls

        附件2:温州大学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公示备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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