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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德志:《温州日报》: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 ——习近平在浙江工作期间对马克思主义实践真理观的丰富和发展

作者:时间:2022年08月28日 09:23阅读:

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而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理论精髓就是坚持实践真理观。习近平总书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创立者,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力地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实践真理观的丰富和发展,也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们知道,“实践”概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概念,也是支撑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拱顶石”。在马克思主义这里,“实践”是指现实的人的实践,是人们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的实践。换言之,现实的人的“实践”不是抽象的、观念意义上的“实践”,而是人们面对人的现实生存环境之复杂性问题解决的“实践”,是人们破解现实难题的“实践”,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所以,马克思主义实践真理观里面是蕴含了实践成效性的评价维度。缺乏对实践的效果性评价维度,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就不可能成为推动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改造世界的实践,就是止于观念意义上的“实践”。

《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推进浙江新发展的思考与实践》一书记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浙江社会发展问题的理论思考和实际解决之道,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将马克思主义实践真理观与浙江实际相结合,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实践真理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其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这八个字就集中展现了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实践真理观的时代推进和理论丰富。

“干在实处”中的“干”字,强调了人们应该具有实践的态度、动机,而不该只有坐而论道、说而不做的态度。而“实处”,强调的是“干”的具体问题指向和实际效果产出,即面对现实情境中各种复杂问题的解决办法、解决程度和所产生的效果。只有“干”的态度和动机,没有针对现实难题之解决办法和解决成效,即干在表面,不去找(调研)或找不到解决实际难题的办法,还不是科学意义上的“实践”,也不可能产生真正的科学认知。共产党人的“实践”态度若不能转化和生成为一种破解现实难题和产生实践效果,就不可能是真正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实践”,进而就不可能改善中国人民的生活情境和中华民族的历史处境。一个人只有在具体的实践情境中,只有“干在实处”,才能锻炼出一种更好的、更强的应对复杂问题之解决的能力、毅力、斗志、信念、信心,才有可能“走在前列”。一个人如此,一个政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也是如此。

所以,马克思主义实践真理观之“实践”“真理”,不是停留于口头上、书本中、概念意义上的“实践”“真理”,它是基于人的实践思维方式与人的现实行动本身相统一的“实践”,是基于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中逐渐敞开、不断发展的“真理”。概言之,是基于“每一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而落在实处的“解决问题”“改造世界”的“真理”。习近平总书记从下乡知青到主政浙江、再到中央领导,都一直坚守“干在实处”的信念,力行为人民生活解决实际难题。正因如此,他才更好地锻炼出为党、为人民、为民族服务的坚决态度和实际能力,才能团结和带领全党和全国人民“走在前列”、走向世界舞台中央,也把科学社会主义事业推向了新的历史高度。

浙江人民向来也有求真务实、干事求效的精神传统。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扎根群众、深入实践,有效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实践真理观与浙江历史文化之间的精神义理融合,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实践真理观,推动了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浙江的探索和实践,为浙江转向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重要窗口”奠定了重要思想和理论基础。

作者为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瓯江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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