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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公示

关于拟确定陈颖颖等35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作者:时间:2022年10月27日 10:12阅读:

经过团员本人申请团支部推优、党支部大会讨论等程序,拟确定陈颖颖35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按照《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027日起至2022年112日止,如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真实署名,联系各支部书记或学院专职组织员林丽丽老师,电话:0577-86680675邮箱:286677826@qq.com,地址:北校区四号101A办公

公示期满后,请按照如下要求做好培养登记工作:

1、各党支部给每名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安排1-2名入党培养联系人(需为中共正式党员至少1名),帮助入党积极分子成长进步。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培养联系人的指导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入党培养联系人对其考察表质量负责。

2、各党支部书记召开入党积极分子会议,下发《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同时对入党积极分子提出培养考察期间的基本要求。

考察表填写说明见附件。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一人一本,请务必看清填写要求后再书写(建议先填写电子版交培养联系人审核)。其中,“培养考察情况”需要入党联系人根据培养对象的日常表现、思想汇报、积极分子纪实手册、定期谈话等情况了解,每半年填写一次。

3、支部审核考察表后,支部党支部书记在“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栏目签署入党意见后,归档存入党支部档案柜。本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以表格内支部讨论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意见时间的为准,请相关同学牢记,也请党支部书记填写意见时注意。

 

中共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27

  2022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备案表.xlsx 

  (新版)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填写范本20221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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