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6届研究生省、校、院级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通知
作者: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3:38阅读:
2026届毕业研究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和引导广大研究生健康发展、全面成才,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4年修订)》(行政〔2024〕159号)文件精神(附件1)、《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行政〔2024〕13号)(附件2)文件精神,现进行我院2026届研究生省、校、院级优秀毕业生的预评工作,请各班级根据评选条件组织好相关工作。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取得毕业资格的2026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类型和名额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分为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院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占比5%)名额为3名,其中学硕1名,专硕2名;校级优秀毕业生(占比10%)名额为6名,其中学硕3名,专硕3名;院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占比25%)名额为15名,其中学硕6名,专硕9名。评审委员会可视申报条件适度调整名额分配。
三、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班班委具体负责本班级的学生材料申报、汇总、审核、原件核对等工作,相关表格交到各班班长汇总。
2.各班汇总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报到研究生会综合办公室汇总审核。学院学工办再次审核无误后,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3.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后,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评选基本条件、破格条件
参照《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行政〔2024〕13号)(附件2)
五、材料上交
1.每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与填报表格一一对应;
2.参评省优毕业生需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
3.参评校优毕业生需填写《温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4: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
4.参评院优毕业生需填写《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5: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
5.《2026届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件6: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以上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2025年11月3日下午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北4-203室,电子版压缩包分别命名为“省优登记表、校优登记表+破格证明、院优登记表、汇总表”发至1214289994@qq.com.cn;逾期不予保留名额。联系人:曹老师,0577-86680675。
六、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取消评选资格。各单位推荐候选人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推荐。
3.此次预评的省校优名额是按学院录入省就业系统的毕业生人数计算,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
附件:
附件1:《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4年修订)》
附件2:《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行政〔2024〕13号)
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4:温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5: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6: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0 月 28日
-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行政〔2024〕13号 关于印发《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温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