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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新闻:教育惩戒的能与不能

作者:时间:2025年08月24日 17:01阅读:

6月16日,浙江瑞安市阳光小学通过其公众号发布通告,对两名严重违纪的高年级学生予以惩戒。通告指出,两名高年级学生因屡次辱骂教师、无故扰乱课堂秩序,学校对其惩处以综合素质评定降档、取消评优资格;“严重警告”处分记入省学籍管理平台。此举引发社会热议,部分网友支持学校严格管理,但也有声音担忧处分过重可能对学生心理造成影响。这折射出当前教育实践中惩戒权运用的困惑与争议。如何明晰教育惩戒“能”与“不能”的边界,使其在规范行使中发挥应有的警示与引导作用,已成为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议题。

第一,教育惩戒能筑规则之界,不能越人格之栏。

教育惩戒的核心价值在于捍卫规则的权威性,以制度化约束为未成年人划定行为边界。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对扰乱秩序、行为失范的学生,学校可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面对两名高年级学生严重破坏班级教学秩序、多次当面辱骂教师等行为,瑞安市阳光小学采取“严重警告记入学籍”“法治副校长训诫”等措施,恰是基于《规则》赋予的矫正权,旨在培养学生对规则的敬畏之心和强化其遵守规则的意识。这种惩戒方式本质上是对《规则》精神的实践响应——当学生的行为挑战了教育的底线,适度的“硬约束”不可或缺,它保护的是全体学生接受教育的正当权利。与此同时,惩戒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教育和矫正,其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恪守人格尊严的底线,绝不可僭越。《规则》第十二条明确禁止“辱骂、歧视性言行”等侮辱学生人格的行为出现。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涉校园管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也明确支持学校实施“未超合理限度”的正当惩戒,这表明教育惩戒要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进行。瑞安市阳光小学严格按照《规则》的要求对违纪学生实施惩戒,在行使惩戒权时切实做到了对人格尊严的尊重和保护,符合教育惩戒的边界要求。真正的教育惩戒,应是以尊重为前提的必要约束,在确立行为边界、保障教育秩序的同时,始终守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寻求效力与温度的统一。只有在秩序维护与人格尊重之间找到精准的平衡点,才能真正发挥教育惩戒的积极作用,最终服务于教育的根本目的。

第二,教育惩戒能矫行为之偏,不能伤成长之根。

教育惩戒的重要目的之一是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行为规范和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惩戒本身并非目的,而是一种引导手段,其最终目标是让学生真正认识到错误所在,并主动改正,最终实现自我成长。瑞安阳光小学将处分与“综合素质评定降档” 挂钩,并允许“后期表现良好可申请撤销”,这一做法既体现了对学生行为的严肃处理,又为他们提供了改正错误的机会,从而有效激发学生积极进取的动力。这与《规则》中“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的要求相呼应,展现了教育惩戒的发展性功能。需要明确的是,教育惩戒绝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任何过度惩戒,特别是损害学生身心健康或剥夺其发展机会的不当行为,都必须坚决杜绝。现实中,诸如罚跪、过度罚站等不当惩戒方式被媒体曝光并不鲜见,更有极端案例甚至酿成学生心理崩溃或自杀的悲剧。《规则》对此有明确规定,严厉禁止体罚及一切“超过正常限度的惩罚”。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这类行为非但完全背离了教育的初衷,反而会严重践踏学生的尊严,损害其身心健康,从根本上动摇其成长的基石。这无疑是教育者必须时刻警惕并坚决摒弃的行为。

第三,教育惩戒能开改正之门,不能封救赎之路。

教育惩戒的成效,系于多方协同的系统性保障,是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瑞安市阳光小学事件中,教育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就算是处分,和学校好好沟通,也可以撤销”,这意味着当学生认错态度诚恳、行为持续改善时,制度预留了纠偏通道。必须明确的是,程序合法是惩戒正当性的核心前提,即便惩戒措施本身具备合理性,若学校未能履行“事先告知家长”“允许学生陈述申辩”等法定程序,便可能因程序瑕疵而动摇其合法性根基,甚至导致惩戒归于无效。《规则》第十七条特别设立学生申诉权及救济途径,正是为了保障程序正义,其立法本意在于防范“一惩定终身”的僵化处置。该条款不仅赋予学生就惩戒合理性进行申辩的权利,更引入第三方审视机制,要求学校建立由教师、家长、校外专家组成的申诉委员会,从制度上阻断主观臆断,为错误向成长的转化搭建桥梁。这与山西运城某中学直接劝退 “课堂喊叫” 的学生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后者以标签化评判取代个性化教育,将立德树人的教育宗旨异化为简单淘汰的管理惰性。进一步而言,教育惩戒要真正起效,家校协同是基石。阳光小学能够“从轻处理”,关键便在于家长主动承担责任并与校方达成共识、积极配合。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教育惩戒过程中,家长的理解和配合至关重要。只有家校携手,形成目标一致的育人合力,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认识并修正偏差行为,促进其健康成长。反之,若家长将正当惩戒污名化为体罚,不仅会加剧教育失序,还会诱发学生对合理管教的抵触情绪,最终损害其长远发展。

作者:温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刘彦茜 孙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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